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实施科研项目的承接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南京市2013年拟新组建一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在南京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同行业、同领域中处于优势地位,组建单位为企业的,年销售额一般达到3000万元以上,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组建单位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必须与企业共建,近5年内所申请工程中心领域的科研成果转让合同额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人才,研发科技人员不少于20人。
3、拥有2项以上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专利或专有技术,并有技术工程化后形成成熟工艺、达到产业规模的成功案例。
4、具备较好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研发手段,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原则上项目组建后,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5、具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除转移资产外,组建期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要结合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推进工作,聚焦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迫切需要,围绕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产业提升,有竞争优势。
2、有关申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及时进行网上申报(进入网址http://www.njkj.gov.cn,点击“项目申报”)。申报名称要求:南京+(单位商号)+细分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细分行业可参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见附件)第三级目录划分。
3、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统一使用A4纸在线打印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和申报书,按照申报书封面(白色)、材料目录、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顺序胶装,一式三份,交科技处应用技术办公室。
4、网上申报时间从2013年6月5日9:00至6月21日18:00截止,网上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宋家斌 张奕
联系电话:7061
科技处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