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科普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河海大学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先进集体: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等,在科普管理、宣传、创作、活动、研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2. 先进个人:在科普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显著,且从事科普工作1年以上的教职工或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表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 工作实绩:在科普管理、宣传、创作、活动、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创新性:在科普工作中有创新方法或典型案例,能够体现科普工作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4. 群众基础: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能够带动更多人参与科普活动。
三、评选程序
1. 申报: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河海大学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或《河海大学科普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先进个人每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并于1月9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校科协(河海馆3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kx@h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 评审:校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3. 公示:拟推荐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 表彰:对最终确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注意事项
1. 推荐对象需确保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
2. 面向基层和一线科普工作者,特别关注专业科普团体和个人。
3.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肃评选纪律。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书昆、郭枫
联系电话:025-83786129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共同推动我校科普事业的发展。
河海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