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成果科发布时间:2024-03-27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1号),现组织我校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 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111日至20231231日)。

2. 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 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 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 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

二、推荐名额及时间要求

1. 请各单位对照推荐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3,其中至少有1篇国内期刊论文。每人限报1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2. 申报人员填写《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各单位汇总并填写《推选初评论文汇总表》(附件2),202441日(周一)上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河海馆323房间),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jccg@hhu.edu.cn)。

3. 通过学校初评的优秀学术成果论文需在论文推选系统中进行填报提交,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志文

  话:025-83787062

 

附件:1.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

   2.推选初评论文汇总表

   3.学科领域划分表

    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5. 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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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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