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项目管理科发布时间:2021-01-21浏览次数:634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及申请书撰写工作

请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填报申请书,并填写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稍后会发给科研秘书)。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均在线填写,请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通),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本次集中受理的项目全部实现无纸化申请。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时间节点

1、学院

1)请各学院实时关注已申报项目情况,并对照摸底数据,有效开展申报动员工作。

2228日前,确认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确认人员不超项;组织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申请书进行内容审核;开展初步形式审查工作。

337日前,各学院完成形式审查工作。

2、科技处

1129日,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辅导会。

2228日,统计各学院基金申报实时情况。

333日前,召开基金申报推进会,进一步落实申报工作。

437日前,分组召开重点项目提高会,申报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加。

538-14日,科技处将再次审查提交的申请书,有问题的申请书反馈审查结果并退回完善。

6314日关闭申报系统。

7315日起,科技处将对各学院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确认。

832016时前,科技处完成所有项目在线提交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对照《指南》规定,合理安排申报。

2、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各类型项目不同学部、学科有其特有撰写要求和附件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相应部分。

3、不按上述通知程序及时间提交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不予报送。

4、对于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所有后果由申请人自负。请各学院一定把好形式审查第一关。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6、项目成员中不经本人同意代签字的申请书,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学校通报。

7、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人:方静  郝建霞

联系电话:83786304

电子邮箱:hhuzdxm@163.com

                                                                                       科技处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