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2019〕7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号)有关要求,现将疏浚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0年度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1日至4月7日,材料公示地点为西康路校区管理楼317室。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方式向科技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据材料。
联系人:单淇 联系电话:025-83786333
科技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