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常州市“五大明星城”建设(科技创新类)奖项的通知

发布者:成果科发布时间:2021-02-27浏览次数:772

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推进“五大明星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常办电[2021]22号),现由常州市科技局牵头、常州市人才办配合,共同开展高质量发展子类别科技创新类奖项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主要面向常州市科教创新明星城建设,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或优化创新服务方面,取得明显实效和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先进集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决反对“四风”。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强,贯彻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纪律,作风建设成绩突出。2018年以来,没有发生违法案件、重大违纪问题和重大责任事故。

2、先进个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原则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公道正派,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在干部职工队伍中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作风优良、素质过硬、能力较强,在工作岗位上敢于担当、成绩显著。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2018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推荐条件

1、科技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在打造标志性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科技惠民富民改善民生、科技公共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创新发展成效显著,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较高,研发投入强度大,产学研合作活跃,依靠核心技术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对推动产业或行业创新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面向基层和一线,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不参评。

2、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长期根植科技管理、科技服务一线,在组织、协调、推动本地区科技创新发展,深化科技改革、优化创新生态,落实重点工作举措中取得显著成绩,为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过程中,为行业科技创新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或科技企业家。主要面向基层和一线,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申报限额

我校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

四、时间要求

有意向申报该奖项的集体及个人,请于3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1)报送成果科邮箱,并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审批表(附件3、4)初稿电子版报送成果科邮箱,学校将视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

联系人:施学哲

联系电话:83787062

邮箱:kjccg@hhu.edu.cn

                                        科技处

2021年2月27日

附件1-申报意向表.doc附件2-汇总表.doc附件3-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附件4-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