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项目管理科发布时间:2021-02-09浏览次数:771

各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已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15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申报事宜

1、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包括: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面上项目和医药后补助项目。

重大科技示范项目:1001指南方向由河海大学会同盐城市科技局共同组织,推荐1项;除1001、1005、1009、1010指南方向外,我校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推荐1项。

临床前沿技术项目:我校可推荐2项。

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我校可推荐2项;其他领域面上项目我校可推荐5项

医药项目:我校可推荐2项

2、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第一负责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4、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

1、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15时前将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学院签字盖章)一份、纸质申报书一式七份(无需水印)、自筹经费说明(无自筹经费可不提供),统一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管理馆317室)。电子版学院推荐汇总表发送到联系邮箱。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未参加专家评审的项目,不予报送。

2、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学校将给项目负责人分配系统权限,于3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3月28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要有水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一份学校留存)。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

 

联系人:王永珍   方静

联系电话:13915897697

联系邮箱:20041670@hhu.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学院推荐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