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2号),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我校可分别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各1项。如有申报意愿,请与相关平台联系,由相关平台于2月1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需排序)报科技处。
2、请各平台于2月28日15:00前,将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2,需平台主任签字)一份、纸质申报书一式七份(无需水印),统一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管理馆317室),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未参加专家评审的项目,不予报送。
3、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学校将给项目负责人分配系统权限,请于3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3月28日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A4纸打印(有水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一份学校留存)。
联系人:王永珍 方静
联系电话:13915897697
联系邮箱:20041670@hhu.edu.cn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