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被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二、申报程序
1.6月1日起使用学校发放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进行填写。
2.提名项目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提名项目应在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不一致,则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均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2.纸质材料: 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选填)(附件6)。
四、时间安排
5月29日前,请各单位统计拟申报项目信息,填写拟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信息表(附件8),报科技处成果科。
6月1日,科技处分配申报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
6月14日前,提交电子版公示文件,科技处在校内公示,同时请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6月28日前,网上提交提名书。
7月3日中午12:00前,项目组按要求打印和装订提名书,报科技处成果科,科技处统一报出。
联系人:单淇 电话:83786333
邮箱:kjccg@hhu.edu.cn
附件:
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回避专家申请表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8.拟申报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信息表
科技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