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6〕110号)文件通知,现在我校范围内开展相关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科协分配名额1名,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科协依据校内候选人情况评审择优推荐。
本届授奖人数20人,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推荐要求
推荐人选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12日17:00前反馈候选人名单至校科协,以便组织协调申报事宜。
联系人:高鹏
联系方式:6129
邮箱:kyc@hhu.edu.cn
校科协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