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16〕102号)文件通知,现在我校范围内开展相关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科学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校科协分配名额1名,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科协依据校内候选人情况评审择优推荐。
三、推荐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创新型省份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型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12日17:00前反馈候选人名单至校科协,以便组织协调申报事宜。
联系人:高鹏
联系方式:6129
邮箱:kyc@hhu.edu.cn
校科协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