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遴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一)推荐奖励范围
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称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1、四个奖种推荐条件,详见相关附件。
2、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3、申报项目须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三)推荐书的填写
1、拟申报的项目,成果科将按奖种生成并分配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项目登录 “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材料。
2、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按照附件“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1、推荐书完成网上填写后,网上提交至学校;科技处上传教育部,初审合格后,各项目打印书面推荐书,按要求装订成册。
2、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提名推荐的青年奖候选人和专家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直接在网上提交。
3、提交书面推荐书4套(含一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书除原件(鉴定、评价证明、应用证明、查新报告必须是原件)外都必须是上传后的打印件,所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原件除外)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4、推荐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7套(含一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版1份。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五)时间安排
4月8日前请各单位统计拟申报人员的信息,报成果科。
4月15日:拟申报项目提交纸质推荐书(初稿,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填写,一式5份),科技处组织初审并反馈修改意见。
4月18日:申报项目提交电子版公示文件(内容包括:成果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项目简介)。科技处在校内公示,同时在其他完成单位公示,结果发校公函。
4月18日,科技处分配申报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
4月18日,申报项目完成网上成果登记,并将科技成果登记(电子版zip格式)成果科邮箱,科技处统一向教育部申请成果登记号。
5月18日,申报项目网上提交推荐书,科技处上传材料。
5月19日,申请项目按要求打印和装订推荐书,报科技处成果科。
5月20日,科技处准备上报函、汇总表等材料。
5月22日,科技处专人送往教育部;教育部进行书面材料的形式审查;请申请人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问题,及时联系更改。
二、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具体要求参见相关附件。
4月18日前在校内及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联 系 人: 翟立群 施学哲
联系电话:6594 6333
邮 箱:kjccg@hh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科技处
2016年4月1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x
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手册.docx
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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