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提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技司〔2016〕84号)(附件1),请我校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附件2)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附件3),并于3月25日前在本实验室网站公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育部。
联系人:陈义群
联系电话:6136
科技处
2016年3月14日
各相关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关于提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教技司〔2016〕84号)(附件1),请我校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附件2)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报告》(附件3),并于3月25日前在本实验室网站公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育部。
联系人:陈义群
联系电话:6136
科技处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