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集成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2016年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主要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由探索,开展创新研究,为新常态下我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源头引领。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按照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申报。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省青年基金项目三个层次。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厅网站)。
2.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青年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省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创新活动、自由探索,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中做出贡献。省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厅网站)。
(二)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厅网站)。
二、校内组织方式
(一)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单位不限推荐数,我校限额数为7项。各单位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技处。
2.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本次无需申报。
3.省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2014年和2015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
(二)面上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具体推荐申报数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1.责任与义务。各单位对推荐的材料特别是项目申报人的年龄、职称、学位和承担项目情况等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申报项目时须出具信用承诺(模板见附件2)。
2.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除申报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不得再申报本年度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本计划项目,同时可参与申报1个本计划项目;同一申报人参与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5.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特别是项目名称应更加聚焦和体现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要求。研究任务设定应与申请经费相匹配。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skjjh.gov.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用户名请自行到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后由各单位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注册信息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激活用户(注册时,用户名原则上使用真实姓名)。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钢钢
联系电话:7062
电子邮箱:hhuzdxm@163.com
科技处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