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水专项“十三五”科技需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843

 

各单位:

根据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水专项“十三五”科技需求的通知》(水专项办函[2014]62)的要求,为配合做好水专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向各部属高校公开征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十三五”科技需求。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水专项将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贯彻流域山水林田湖和谐发展思路,进一步聚焦“三湖三河”(太湖、滇池、巢湖、辽河、海河、淮河)等重点流域,贯彻流域统筹和水质目标管理,在“十一五”、“十二五”成果基础上,紧密结合国家水污染治理重大工程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管理技术综合调控,支撑实现重点示范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科技需求征集内容和渠道

本次需求征集分为3个层面开展,其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国家层面

1.需求内容:面向国家水污染治理战略要求,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提出管理需求方案。

2.推荐渠道:此类需求建议可报送教育部科技司,遴选汇总后报送水专项办。

(二)流域层面

1.需求内容:依据水专项实施方案确定的专项在重点流域的目标和定位,制定重点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问题系统解决的“科技需求方案”。方案需明确“十三五”重点流域水质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保护目标,以水专项“十一五”和“十二五”相关工作为基础,分析流域水环境问题、趋势及治理要求;提出“十三五”的目标及相应技术需求;明确任务实施的保障措施,突出与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大治污规划和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的衔接及相关配套政策、资金和依托工程的落实。

2. 推荐渠道:此类需求建议应按需求对象的属地原则报送重点流域有关各省市水专项领导小组(具体包括:北京市水务局,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环保部门)。相关省级水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筹重点流域专家组和相关部门,进选推荐并组织攻关团队,制定科技需求方案。

(三)技术推广与产业化类

1.需求内容:以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研发的关键技术、产品/装备为基础,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要求,提出技术、产品/装备系列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方向,以重点流域为主开展技术集成、应用和推广,并提出实现产业化目标的创新机制与模式。形成"技术推广与产业化科技需求方案。

2.推荐渠道:此类需求建议应通过重点流域有关各省市水专项领导小组或国内相关环保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进选推荐。

三、具体要求

1.科技需求的提出应紧紧围绕国家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和水环境管理重大瓶颈问题,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符合水专项“十三五”总体要求和定位,紧密结合水专项“十一五”、“十二五”的研究成果。

2.请认真研究并明确所提需求的类型并选择相应推荐渠道。其中拟通过教育部科技司推荐的国家层面管理需求建议,请按要求编写科技需求方案,于1125前报送纸质材料 (A4纸,3份正本)和电子版至科技处。

3.拟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需求建议,相关征集需求单位(见《水专项办函【201462号》附件1),各征集需求单位要求及截止时间,请联系相关征集需求单位并告知科技处。

 

联 系 人:周源   王钢钢

联系电话:7062

电子邮箱:hhuzdxm@163.com

科技处

20141113

 

附:水专项“十三五”科技需求建议提纲

(国家层面管理需求)

一、国家层面重大管理需求分析和主要内容

二、 2020 年目标

三、主要任务分解

四、技术瓶颈分析

五、已有工作基础和技术积累

六、同相关计划、规划的结合情况

七、推荐高校意见(盖章)

八、教育部科技司推荐意见

水专项办函【2014】62号.pdf

 教育部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