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已启动 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对待,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三、请申请者按照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见附件2)并以“申请人”的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自行上传,注册账号所需项目编号及校验码请向各单位科研秘书索取,填表说明请见《使用说明》(附件3)。
四、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五、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六、本年度博士点基金课题仍采取限额方式申报,各单位限额申报指标请见附件4。请各单位于2013年4月2日前完成《申请书》网络上传工作,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查新报告》一式一份报至科技处计划科(河海馆222),逾期不予受理。另外,申报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的内地高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报上香港地区高校合作申报人向香港研资局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及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申请书电子版可由申报系统提交)。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cutech.edu.cn)
联系电话:6332 唐静
科技处
201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