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河海校科教〔2011〕117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对河海大学2012年度立项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
2、发表论文复印件
二、相关说明:
1、工作步骤:
(1)5月9日前,项目负责人按本通知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材料,并报学院科研秘书;
(2)5月15日前,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中期检查报告交财务处,完成经费使用情况审核。
(3)5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初审,将学院签字盖章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一份,统一报科技处,同时报送学院签字盖章“2012年度业务费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kjcjh@hhu.edu.cn,主题是“单位名称-业务费中期检查”。
(4)5月24日前,科技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复审,签审核意见后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审批。
2、“预算执行情况”填写与审核
(1)“总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申请书和任务书》中的经费预算填写,各学院科研秘书负责审核。
(2)“已拨付经费”、“已执行预算”由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处网站,点击经费使用查询,按说明输入相关查询信息(其中部门编号为2013),查询后填写,并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财务处审核。
三、校内其他各单位负责的业务费项目请填写《进展报告》(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按通知要求报送。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陶冉冉6304
财务处联系人及电话:吴洁6264
附件1: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格式).doc
附件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进展报告(格式).doc
附件3:2012年度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
附件4:中期检查项目清单.rar
科技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