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部2013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的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按照如下14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经济、法律。
三、申报要求
请拟申请者填写《2013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成果情况》(附件2),于2013年7月1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重大项目科邮箱,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1-2 个团队上报教育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源 王钢钢
联系电话:7062
电子邮箱:hhuzdxm@163.com
科技处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