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基函〔2013〕23号)和《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科基函〔2013〕3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安排如下:
1、973计划科技报告分别以项目和课题填报提交,在项目根据文件要求提交科技报告基础上,要求每个课题至少提交1份一般性科技报告。
2、2006年以来立项且已经验收的项目和今年结题验收的项目,除以项目为单位抓紧提交相应的各类科技报告以外,还须在
3、其它项目须在
4、项目和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正文部分应详细论述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和实验过程。
5、项目提交的科技报告由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撰写,经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后提交;项目下设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撰写,经项目首席科学家审核后,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提交。
6、请项目首席和课题负责人以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在科技部规定的期限前提交科技报告。
联系人:王志文 电话:6304
附件:1.填写科技报告的项目及课题名单
2.科技部通知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