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0-15
浏览次数:
104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大禹奖〔20251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设立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创新团队奖

二、提名资格

大禹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须符合《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大禹奖奖字〔20241号,附件2或登录http://www.ches.org.cn/ches/dyj/jlbf/查阅)第五章有关规定,并应注意以下要求:

1. 2025年度大禹奖申报者不作为当年提名专家。

        2. 提名时须从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三等奖中认真选择提名等级,评审过程中不得撤奖。特等奖从一等奖成果中产生,不能直接提名。

        3.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成果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申报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须成立5年以上。上述时间按20251031日计算。

       4.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干部申报大禹奖前,须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5. 申报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6. 2024年度大禹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不得申报2025年度大禹奖。

       7. 欢迎中国水利学会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积极参与踊跃申报2025年度大禹奖。

学校提名安排

我校具有提名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 信息登记

请各单位于20251021日上午12:00前将拟由学校提名的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kjccg@hhu.edu.cn,以便分配系统账号和密码。

2. 提名公示

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完成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请各项目组于2025113日上午12:00前,提交公示材料至邮箱kjccg@hhu.edu.cn,科技处将在校内公示。同时请其他完成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组于20251114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系统网址:https://dyj.mwr.cn),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科技处成果科,包括《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原件一份)、其他单位公示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其他提名渠道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51021日上午12:00拟由其他单位或者专家提名的信息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kjccg@hhu.edu.cn,各项目组按照附件12的要求联系提名单位或者专家填报材料,提名公示时间节点参照学校提名安排,其他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按照提名渠道通知,并于20251118日前提交纸质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复印件一份至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施学哲,83787062

办公地点:河海馆321

                                        科技处

20251015

附件1-学会通知.rar附件2-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附件3-拟由学校提名2025年度大禹奖信息表.xlsx附件4-拟由其他渠道提名2025年度大禹奖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