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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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现组织2023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干制项目除外)结余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河海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填报要求如下:
(1)2023年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应与国家基金结题决算表一致,请查阅基金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
(2)经费用于与项目后续研究有关的直接支出;
(3)直接经费列支范围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
2、结余经费仅限于与本课题相关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执行,结余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予以调整。结余经费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逾期未用完,结余资金留归学校使用。学校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3、各学院请于6月28日将预算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319房间)。对于未按时报送预算表的项目将暂停使用结余经费。
联系人:郝建霞 联系电话:6304
科技处
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