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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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河海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6]166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2020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河海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填报要求如下:

1)结余经费应与国家基金结题决算表一致,请查阅基金结题报告经费决算表;

2)经费用于与项目后续研究有关的直接支出;

3)经费开支范围符合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执行,结余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予以调整。结余经费使用期限为202111日至2023630日,逾期未用完,将由学校统筹安排。

3、各学院请于618日将预算表(一式两份,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管理楼319房间)。对于未按时报送预算表的项目将暂停使用结余经费。

联系人:郝建霞    联系电话:6304

 

附件:1. 2020年国家基金结题项目清单

   2. 河海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

  

科技处

2021611

附件1_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

附件2-河海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