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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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各单位:

按照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简称“大禹奖”)奖励工作部署,现开展2021年度大禹奖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资格

2021年度大禹奖实行提名制,提名者(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须符合《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有关提名资格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2021年度大禹奖申报者不得作为当年提名专家。

2. 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须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连续两年发现提名材料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存在重复报奖等问题的,暂停一年提名资格。

3. 提名时须认真选择提名等级,并勾选是否同意降等评审。如选择降等评审,评审奖励过程中不得撤奖。

4. 提名科技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成果,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开始实践应用;提名科学普及奖的作品,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公开出版;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应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

5.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央管理干部申报大禹奖前,须按中央有关规定提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报批。对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

6. 2020年度大禹奖特等奖、一等奖获奖成果的前三名完成人不得申报2021年度大禹奖。

7.2020年度大禹奖落选成果不得申报2021年度大禹奖。

8. 申报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普及奖的前三名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上述奖项中的一项。

9. 已获或正在申报其他同级或更高级别科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申报大禹奖。经查证存在重复报奖的,取消当年大禹奖评奖资格

 

二、提名程序

2021年度大禹奖提名采用线上受理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dyj.mwr.cn。主要程序为:提名申请、提名书填报和提名公示。

(一)提名申请

科技处负责办理学校的提名申请。

注意:拟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请课题组提醒责任提名专家(排名第一的提名专家在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责任专家提名申请表》,由责任提名专家签字),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完成注册。奖励办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审核意见。

(二)提名书填报

通过审核的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按照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根据申报数量,为每个申报者分配系统填报账号和密码。

申报者凭填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提名书,签字盖章后与附件一起上传至系统,提交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

提名单位或责任提名专家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给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申报者从系统下载打印提名书和附件(公示证明材料单独打印),邮寄至通讯地址。

(三)提名公示

提名成果须于申报前在所有主要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及其排序、成果创新点等。

三、材料要求

大禹奖提名申报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一式份。

2. 大禹奖提名成果公示证明材料,一式份。

四、时间安排

5月14日前,各项目填写《2021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信息表》(附件2),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邮箱。拟通过学校提名的项目,成果科将分配填报账号和密码。拟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请联系提名专家分配填报账号和密码

5月25日前,各项目提交公示材料(公示模板见附件3);

5月底6月初,科技处将在校内公示。同时请其他主要完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无异议证明并加盖公章

6月4日前,各项目提交提名材料初稿,学校将召开校内评审会

6月13日,提交纸质材料,科技处统一办理用印手续;

6月14日,科技处统一报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技处成果科  施学哲

话:83787062

箱:kjccg@hhu.edu.cn

 

科技处

2021.4.28

 

附件: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2、2021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信息表

      3、公示模板

附件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pdf附件2-2021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信息表.docx附件3-公示材料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