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科技工作研讨会暨河海大学科研管理办法宣讲会
发布日期: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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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河海大学修订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已正式发布。为了进一步有效推动和落实相关工作,419日我校组织召开科技工作研讨会暨河海大学科研管理办法宣讲会。

会上,吉伯海处长从两个办法修订的背景、过程、总体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和宣讲。此前为了让广大教师及时了解科研政策,扩大宣讲效果,学校已通过网站和工作群共享了相关文件。吉伯海处长还对2017年度科技重点工作特别是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申报及管理进行了工作说明,常州校区科技与国际合作部施建勇部长结合近期工作通报了近期及下一阶段校区的科技工作。

各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重点实验室和常州校区科技与国际合作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科研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