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市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宿迁市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托单位
项目申报以宿迁市河海大学研究院为依托单位。我校于2013年与宿迁市政府共建宿迁研究院,从属于宿迁市工业技术研究院。
二、支持重点
项目组织主要为工业科技支撑部分,围绕新能源与节能技术、新材料、机械电子与先进制造、生物与医药、环保及减排技术、传统特色产业升级的相关技等新兴产业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突破核心技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提高产业高端发展水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优先支持与宿迁当地企业具有技术合作并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协议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资金分配及双方责任。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凡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注册“宿迁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xmgl.sqkjinfo.org/xmgl/)”,经宿迁研究院审核通过后(注册完成立即与宿迁研究院联系),方可登录并在线填报。
五、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通过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后打印)、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采用订书钉或书本式装订,切勿用塑料夹,各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该部分工作由宿迁市河海大学研究院工作人员完成)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20日。
请意向申报教师及时与宿迁研究院取得联系,配合开展申报工作。
联系人:李玉华
联系方式:15850503769;0527-81880586
河海大学宿迁研究院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