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对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特别设立了管理科学部应急管理项目,主要资助在已有相关科学理论基础上、运用扎实的科学方法开展关于国家宏观管理及发展战略中急需解决的重要和关键性问题的研究,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实践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研究。
设立应急管理项目的目的是为党和政府高层科学决策及时提供政策建议及其科学基础。根据学部对于应急管理项目的一贯指导思想,应急管理项目应从“探讨理论基础、评介国外经验、完善总体框架、分析实施难点”四个主要方面对政府决策进行支持性研究;研究成果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可行性;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应当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合理、法律上允许、操作上可执行、进度上可实现、政治上能为有关各方所接受,以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研究方法要求注重科学方法的应用和实际数据/资料/案例的支撑,切忌空洞的讨论和没有实证根据的结论。应急管理项目的承担者应当是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具有深厚学术成果和数据/资料/案例的积累、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成果的专家;在同等条件下,主持完成过相关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学者将得到优先考虑。应急管理项目的研究成果最终体现为政策建议报告、媒体报道、研究报告、专著及学术论文等形式。
应急管理项目实行滚动立项,全年接受项目建议。欢迎国内外各领域专家和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从国家战略高度提出具体的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应针对立项课题的国家现实需求、迫切性与必要性、国内外研究进展、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预期研究目标和政策效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观点、证据和建议,并对国内现有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进行分析。应急管理项目立项建议书请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 方德斌,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6660,电子版请发至应急管理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
一、2015年第3期应急管理项目《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机制与政策研究》申请指南
详见国家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49975.htm
二、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
申请者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工作基础和资源条件,针对本期应急管理项目主题《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新机制与政策研究》以及上述提出的研究专题,选择独到的视角和方向,设计研究题目、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在研究内容中应着重说明本课题与其它相关课题之间的相互关系,加强各课题之间的合作。
2. 鼓励并优先资助团队整体申请应急管理项目。即要求申请者将本应急管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来申请:确定项目总负责人及分课题负责人以及分工情况(务必同时附上“承诺书”);分别提交项目总体申请书和各分课题申请书。对不能组织团队整体申请,但在本期《申请指南》中某一课题确有研究优势的单份申请也有可能获得资助,该申请获准立项后申请者将归入整个项目团队。
3. 管理科学部将采取项目总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研究形式,由总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研究。并由总负责人参加答辩,总负责人不按时参加答辩,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答辩,管理科学部计划择优资助一个团队(评审专家评议后可能会择优组合团队),下设7个左右分课题,每个分课题的平均资助直接经费16万元,总负责人课题资助直接经费24万元。
4. 本期应急管理项目鼓励研究者与实际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合申请开展研究,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 研究期限定为10个月(2015年10月-2016年7月),项目启动5个月后进行中期检查与阶段成果的交流。
请拟申请项目的专家到基金委网站在线填写2015年度申请书,申请代码填写G03,并在“资助类别”填写“应急管理项目”,附注说明填写“科学部综合管理项目”;正文部分按照面上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
课题申请书的电子版务必在2015年9月21日-25日期间由课题申请人通过ISIS系统上传,并由各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9月25日16:00截止),同时发送至应急管理项目专用电子信箱:yjyj@mail.nsfc.gov.cn(请在主题栏注明依托单位名称和申请人姓名);纸质版(一份)应在2015年9月25日前(以收寄邮戳为准)通过EMS邮寄至管理科学部 方德斌(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邮编:100085)。两个版本均到达方视为申请有效。
联 系 人:周源 王钢钢
联系电话:7062
电子邮箱:hhuzdxm@163.com
科技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