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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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潜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并下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请按照要求抓紧开展相关组织工作。为推进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建设,请单位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1.结合学校优势和特色,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年度实施重点和工作要求》(见附件,以下简称《要求》),研讨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报告。对于明确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牵头单位的工程项目,请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对于未明确项目主管部门的工程项目,请将相关材料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由教育部科技司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
2. 2015年度工程项目于7月12日前,2016年度和2017年度项目分别于《要求》中规定时间前两个月,将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快递以收到时间为准)报送教育部科技司,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将申报意向提前告知科技处,以便安排申报事宜;
3. 实施方案的编制应注重加强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沟通,联合申报。
联 系 人:周源 王钢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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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