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24
浏览次数:
453

 

各位教师:

2015年度省科技厅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项目指南及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2015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所有项目必须在省科技计划管理网站(www.jskjjh.gov.cn)填报,经各级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文件三份,于424日前,统一报科技处应用技术办公室(河海馆109室),同时,填写申报意向信息表(附件1331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wjs@hhu.edu.cn,以便学校根据限额统筹平衡申报,超过时间不予受理。

一、网上填报说明:

1、申报项目需进行注册,以个人名义注册(用户名用中文姓名),待科技处应用技术办公室审查激活后,方可进入项目申报系统。

2、单位负责人:徐辉,电话83786232;项目联系人:于娜、高鹏,电话83786136

3、承担单位技术基础与效益情况全部填0;如存在格式问题请将内容拷贝入记事本,字体变成仿宋体,清除原内容时需要将格式全部清除,否则可能有遗留但在输入状态看不出来;附件如内容超过规定,可将多个图片插入WORD中,然后从WORD转换成PDF格式。

4、根据往年情况,临近截止期前几天系统会非常难上,请尽量安排提前网上填报。

二、注意事项:

1、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除申报杰青项目外,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主报一项、参与一项;同一单位不能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信用承诺书(附件2

2、所有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必须在校企联盟管理系统填写登记表,并从系统内打印填写完整的表格后企业盖章并交2份至科技处应用技术办公室,由科技处统一交科技厅备案确认。

3、若与企业联合申报,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经费分割比例、知识产权等

4、申请书装订顺序:封面、信息表、申报书、必备附件。主管部门推荐后才可打印,一定要有水印。

5、学校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论证优化,对有限额申报要求的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

 三、2015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1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附件3

我校限报3项。请各位教师于331日前申报意向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wjs@hhu.edu.cn重点项目以项目经理制形式组织,实行预申报,预申报方案需43日前报科技处应用技术办公室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自筹经费原则上由企业负责。

 2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附件4

我校限报5项。请各位教师于331日前申报意向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wjs@hhu.edu.cn面上项目每项支持力度不超过100万元,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自筹经费原则上由企业负责

 3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附件5

此类项目省教育厅限报10项,我校内部申报不限项,将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参加评审,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请各位教师于331日前申报意向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wjs@hhu.edu.cn

 4关于印发《 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附件6

此类项目不限项。主要为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请各位教师于331日前申报意向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wjs@hhu.edu.cn。项目以省内高校院所或省内外高校院所与江苏各地政府(园区)共建的分支研究机构(应为实体化运行的独立法人)为主体,联合江苏境内注册、非本单位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共同申报。项目为双方已有合作基础且正在实施的项目、且企业在本项目前期支付给高校院所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与苏南地区企业合作的前期投入不低于50万元)。项目组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团队人数的1/3;有合作双方按照通用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签订的、内容明确的、责权利清晰的技术开发合同或协议;企业前期投入以201211为限,之前投入不再计入。申请省拨经费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前期投入的1/2

 5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附件7

此类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通过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等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省科技厅。我校不能组织申报,可作为技术支撑参与申报。

 6关于印发《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附件8

此类项目实行管办分离。省科技厅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部署和绩效考核工作。省辖市科技局为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与监管。县(市、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管理。我校不能组织申报,可作为技术支撑参与申报。

 

四、其他事项

1、经费预算编制参照《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9,其中间接费用按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20%编制、绩效支出按直接费用减去设备购置费后的5%编制、劳务费按照15%进行编制。

2、申报书篇幅:附件数8个,每个附件<350K,以wordjpgexcel格式;每个填表栏字数<2000

3、所有项目均实行网上评审,纸质材料附件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0作出相应处理。

 

 

联系人:于娜  高鹏

联系方式:83786136

电子邮箱:fwjs@hhu.edu.cn

 

                                                                                                                                      科技处

                                                                                                                                2015324

 

 

 

附件1: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意向信息表.doc

附件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3: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doc

附件4: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doc

附件5:2015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申报要求.doc

附件6: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申报要求.doc

附件7: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申报要求.doc

附件8:2015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苏北科技专项)申报要求.doc

附件9: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10: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