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大禹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5年度大禹奖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现行《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进行,并注意:
1、申报的科技成果须符合大禹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
2、申报的科技成果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进步奖及其它行业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大禹奖;
4、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5、所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实践应用。
二、申报与推荐
设有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原则上应从获本单位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中择优推荐;未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须经九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后择优推荐。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申报项目须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一式五份,不需另附封面),,《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
2、视频材料
申报项目须提交项目介绍电子演示稿(刻盘),即时间为12分钟的自动播放PPT(powerpoint 2007版),如时间超出,则以讲解文件形审不合格处理。
申报项目特别注意以下五个方面,学校也将按此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1、按照《办法》的有关条款和预审内容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奖励范围、推荐条件、推荐程序、推荐渠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重复报奖或多方报奖;
3、申报项目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格,打印装订是否符合要求。纸质材料应和电子材料一致。各项目电子材料由科技处成果科统一上传;
4、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和效益计算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产权争议;
5、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议。主要完成人的创造性贡献应当具体、属实、相对独立,并与项目创新点对应。
三、时间安排
3月18日:提交申报材料初稿;
3月20日: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初审;
3月23日:反馈专家意见,申报项目完善申报材料;
3月27日: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电子材料统一上传;
3月30日:申报材料报送大禹奖励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
联 系 人:翟立群 施学哲
联系电话:6594 6333
邮 箱:kjccg@hhu.edu.cn
科技处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