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2-24
浏览次数:
446

各单位:

2014年度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大禹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4年度大禹奖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第四届奖励委员会修订的《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进行,并注意:

1、申报的科技成果须符合大禹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

2、申报的科技成果应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进步奖及其它行业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大禹奖;

4、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5、所推荐成果应至少有三年以上的实践应用。

二、申报与推荐

设有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原则上应从获本单位二等奖以上的成果中择优推荐;未设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须经九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议后择优推荐。

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申报项目须填写《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一式五份,不需另附封面),《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

2视频材料
申报项目须提交项目介绍电子演示稿(刻盘),即时间为15分钟的自动播放PPTpowerpoint 2007版),如时间超出,则以讲解文件形审不合格处理。

申报项目特别注意以下五个方面,学校也将按此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1、按照《办法》的有关条款和预审内容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奖励范围、推荐条件、推荐程序、推荐渠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重复报奖或多方报奖;

3、申报项目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格,打印装订是否符合要求。纸质材料应和电子材料一致。各项目电子材料由科技处成果科统一上传;

4、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和效益计算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产权争议;

5、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议。主要完成人的创造性贡献应当具体、属实、相对独立,并与项目创新点对应。

三、时间安排

3月18日:提交申报材料初稿;

3月20日:校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初审;

3月21日:反馈专家意见,申报项目完善申报材料;

3月26日: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成果科,电子材料统一上传;

3月27日:申报材料报送大禹奖励办公室。

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

联 系 人:翟立群施学哲

联系电话:659463331390158595413913397271

箱:kjccg@hhu.edu.cn

附件:

1《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14年度)

2《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3《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

4《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科技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