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7]195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度资助计划,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大学生学科竞赛、省部级平台建设、成果培育、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标准研究、军工项目培育、科普工作以及学术会议等的项目申请工作。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资助方向
1.大学生学科竞赛
资助期限:2021.1.1-2022.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60万元,单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条件:由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大学生为团队主要成员开展创新创业研究,以冲击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奖项为目标,充分培养大学生科研能力,体现科研育人、科教融合理念。
考核要求:考核采用定量评价(权重70%)和定性评价(权重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定量评价各等级要求如下:
考核等级A:成功获得国家级竞赛第一和第二层次奖项;
考核等级B:成功获得国家级竞赛第三层次奖项;
考核等级C:成功获得省级竞赛第一和第二层次奖项;
考核等级D:未完成上述条件。
2、省部级平台建设
资助期限:2021.1.1-2021.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540万元,单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条件:主要支持我校已有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中的科学研究需求。本年计划资助3个教育部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中心,1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
考核要求:考核要求另行通知。
3、成果培育
资助期限:2021.1.1-2022.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100万元,国家奖培育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教育部奖、江苏省奖、大禹奖的培育项目一般不超过15万元。
申请条件:
国家奖培育项目:近五年内已获得教育部奖、江苏省奖或大禹奖一等奖(特等奖),且未用于成功申报国家奖;
教育部奖、江苏省奖、大禹奖的培育项目:有重大项目支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考核要求:受资助期间必须申报培育奖项(单位和个人必须排名前二并且至少有一项排名第一),且完成以下考核指标之一:
国家奖培育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考核等级为A;进入答辩阶段考核等级为B;其他考核等级为C。
教育部奖:获得教育部奖一等奖及以上或青年科学奖考核等级为A;获得教育部奖二等奖考核等级为B;进入答辩阶段考核等级为C。
江苏省奖:获得江苏省奖一等奖考核等级为A;获得江苏省奖二等奖考核等级为B;进入答辩阶段考核等级为C。
大禹奖的培育项目:获得大禹奖一等奖及以上考核等级为A;获得大禹奖二等奖考核等级为B;进入答辩阶段考核等级为C。
资助期间未申报培育奖项者,考核等级为D。
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资助期限:2021.1.1-2022.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50万元,单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
申请条件:项目申报必须依托河海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数据库(http://yqgx.hhu.edu.cn/)中的设备,对显著提升我校大型仪器运行和开放共享能力的项目优先资助。申报人员应为在职教师,重点支持实验岗位教辅教师。申报前向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报备。
考核要求:资助期间应熟练操作依托的大型仪器,确保该仪器正常运行,并完成以下考核条件:依托大型仪器支撑有关老师开展2个试验项目(以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为支撑材料);在《实验技术与管理》、《实验室研究与探索》等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关于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或实验类技术论文;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考核条件全部完成考核等级为A;完成两项者考核等级为B;完成一项者考核等级为C;均未完成者考核等级为D。
5、标准研究
资助期限:2021.1.1-2022.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100万元,单项资助额度新编国际/国家标准一般不超过20万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修订或译制国际/国家标准一般不超过10万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一般不超过5万元。
申请条件:正在从事国家、行业或地方、以及团体标准的研究工作,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河海大学作为承担单位牵头或联合进行的标准研究,包括标准的修订或译制、新标准制定等,国家标准署名时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必须排前五(至少1项排名第一,国家机关除外)。行业或地方、以及团体标准署名时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必须排前三(至少1项排名第一,国家机关除外)。
考核要求:标准发布考核等级为A;标准立项或签订合同考核等级为B;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国家、行业协会、地方等)未批复考核等级为C;其他考核等级为D。
6、军工项目培育
资助期限:2021.1.1-2022.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100万元。
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在校有正式编制的教师,不得有校外高校人员参加;鼓励有依托科研平台或科研团队开展研究,鼓励跨学院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思路新颖、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申报项目;优先支持关心国防事业积极申报过国防科研项目的教师;鼓励与国防科研相关单位合作。
考核要求: 具体参见科技处网站“科技政策”栏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GF科研项目培育专项管理办法(试行)》。
7、科普工作
资助期限:2021.1.1-2022.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50万元,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学校重点推进的工作或重大科普活动可度适当提高资助额度。
申请条件:申报人应为具有一定的科普理论和实践基础以及活动组织管理能力的我校教师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项目应紧紧围绕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开展形式包括撰写出版科普书籍或画册(鼓励将我校优秀的科技成果编辑成科普图书出版);创作科普影视、动漫、绘画、摄影等作品和可供表演的科普节目;组织开展具有创新性和响力的科普活动;开展科普理论、实践调查研究等。
考核要求:项目成果内容创新性强,水平高,传播广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优秀项目或省部级及以上三等奖或厅级及以上二等奖;获得省级及以上基金资助;公开刊物发表(国家级核心刊物1篇或省级核心刊物2篇或省级普通刊物3篇);出版书籍并发行3000册以上;经过厅级及以上部门认定;刊登在发行量30万份及以上的报刊或省部级及以上媒体显著位置;现场展示累计观看人数1万以上(需厅级及以上部门出具证明或其它客观证明);有较为系统的成果且在网上发布,点击浏览量在3万以上(需提供客观证明材料)。
以上考核条件完成三项者原则上考核等级为A;完成二项者考核等级为B;完成一项者考核等级为C;未完成者考核等级为D。
8、学术会议
资助期限:2021.1.1-2021.12.31。
资助额度:2021年计划资助总额度约50万元,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承办国际学术机构定期举办的重要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承办国内一级学会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或主办已形成学校特色品牌的高水平高层次国际国内会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5万元;
主办或承办与国家级学会专委会、省级学会、行业代表性企事业单位等联合定期举办的重要国际国内会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
其他中小型国际国内会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
资助范围:原则上仅资助没有其他渠道获取资助经费(包含会务费)的学术会议。国际会议需经国际合作处审批备案,形势政策、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会议需报宣传部审批备案。
资助经费:会议预算、支出、报销参照河海大学会议费管理相关办法要求执行,会议申请资助经费严格按照实际需求申报。
考核要求:受资助单位在会议结束一个月内将会议通知、会议手册、会议总结报告、重要照片、论文集、国内外代表名单(签字复印件)、校级及以上媒体平台报道等相关材料报科技处审核备案、并完成经费决算及项目结题工作。
二、时间节点
1.11月26日前,科研人员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线上项目申报工作,不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2.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科技处审核备案。
3.未按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1.每人限申报一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三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务费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参与申报。
3.申请项目的核心内容已获得国家、部委、地方的科技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其他经费资助的,不予资助。
4.同等申报条件下,优先资助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5.请各单位对项目申报人前期研究基础及限项要求等情况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联 系 人:王钢钢
联系电话:6331
附件: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其他专项)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