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12浏览次数:1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河海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河海校政[2016]166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2016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河海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填报要求:

(1)结余经费余额应与国家基金结题决算表一致;

(2)经费用于与项目后续研究有关的直接支出;

(3)经费开支范围符合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预算执行,结余经费预算原则上不予以调整。结余经费使用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逾期未用完,将按原渠道退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3、各学院请于4月18日将预算表(一式两份,学院审核签章)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河海馆224房间)。对未按时报送预算表的项目将暂停使用项目经费。

联系人:王志文    联系电话:6304

附件1-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xls

 附件2-河海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docx

 

 

科技处

2017年4月12日